知识产权禁止性行为识别与合规指南: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的法律红线
"我们公司的商标被驳回了,理由是恶意抢注。"这是一家企业求助时的原话。有企业直到被起诉侵权,才知道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。
知识产权管理有两面:保护自己的,和不侵犯别人的。本文梳理四大领域的红线。
商标:三条红线
恶意注册。 《商标法》第四条明确: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,应当予以驳回。囤积商标、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均属此列。
使用禁用标志。 《商标法》第十条列举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: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相同近似、带有民族歧视性、带有欺骗性易致误认等。 侵犯在先权利。 抢注他人字号、姓名、作品名称,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致混淆的,均在禁止之列。
专利:假冒与侵权
《专利法》第六十八条规定:假冒专利的,除承担民事责任外,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公告,没收违法所得,可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;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下的,可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。标注他人专利号、伪造专利证书都属假冒专利。
著作权与商业秘密
未经许可复制、发行、改编、翻译他人作品,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,都是侵权。素材来自公开网络不等于可商用。
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条禁止以盗窃、贿赂、欺诈、胁迫、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,也禁止披露、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。
企业自查清单
| 领域 | 自查项 |
|---|---|
| 商标 | 是否以使用为目的、是否做过在先权利检索 |
| 专利 | 产品标注的专利号是否真实有效 |
| 著作权 | 宣传物料图片字体是否获得授权 |
| 商密 | 保密协议、离职脱密是否齐备 |
三个易踩的坑
买图不等于授权。 素材网站的授权可能仅限个人使用。
供应商侵权连带。 代工产品用侵权商标,委托方也担责。
落地动作
- 建立合规义务清单,对应具体法条
- 对宣传物料、产品标识上线前审查
- 建立侵权投诉响应流程与责任人